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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霍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陈中修对《霍邱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应急局 时间:2024-03-21 14: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县政府同意,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霍邱县地震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24〕2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原《霍邱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霍林火〔2020〕3号)于2020年4月3日由原霍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因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发生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林业局调整至县应急局,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2021年9月1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新修订的《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保持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内容、结构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市政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因此,需要对原《霍邱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修订依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霍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霍邱县实际情况,制定起草以上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适应机构改革的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适应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突出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作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须与《霍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的需要。在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中,我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随着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下可燃物的载量急剧增多,火灾因子加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处置实践中,程序、要求、措施还存在不完善、不明确、不适应等问题,有必要细化和明确以便于更好操作。

三、修订过程

该文件由县林业发展中心起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定程序。

集体讨论情况:按照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法定程序,以上文件经县应急局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经各职能部门采纳同意后上报分管县领导。

征求意见协调情况:我局于2023年12月26日在霍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于2024年1月4日通过县政府OA系统下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限期反馈意见(含无意见)反馈意见。共收到社会反馈意见1份,目前已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合法性审查情况:经两轮征求意见,我局于2024年1月29日将以上文件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5日合法性审核通过。

会议审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预案》的修订印发,旨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救援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分九章,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编制的目的、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一是明确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二是明确了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部分属新增加内容,明确了县级层面在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部分。主要是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各地属地指挥的责任。一是明确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理清指挥部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主要明确了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应对森林火灾中的任务分工;三是进一步明确森林火灾扑救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的内容。明确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前线指挥部决策。

(四)处置力量部分。属新增加内容,主要是对火灾扑救力量编成和力量调动作了界定与规范,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兼职森林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部分,主要是增加了预警发布的渠道,明确了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对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森防指报告内容进行了规范。

(六)应急响应部分。主要是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规定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请省森防指组织处置;必要时,及时提高响应级别。强调了要重兵投入,快速扑救初发火灾;突出了以人为本,把保障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优化了县级层面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实了启动条件,把过火面积、延烧时间等要素纳入预案启动条件之一,参照兄弟县区的预案启动条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启动条件中过火面积(三级、二级、一级响应的过火面积分别是10公顷、50公顷、100公顷)、延烧时间(三级、二级、一级响应的延烧时间分别是2小时、8小时、12小时)的标准进行重新规定,使预案启动条件更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七)综合保障部分。重点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方式方法和标准,明确了县应急局、县林业部门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八)后期处置部分。明确了火灾调查评估、火因火案查处、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分级负责的标准和要求;增加了约谈整改、表彰奖励的具体规定内容。

(九)附则部分。增加规定了预案演练的权限,由县森防指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加了明确以上、以下的含义及名称定义。预案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保留“草原”字样,森林火灾不体现“草原”字样;所述各类森林消防队伍,依照《安徽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明确了应对森林火灾中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5个方面任务。具体为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妥善安置和救治;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灭火;保护民生和军事重要目标物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加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组织、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和指挥部规则执行防灭火任务。根据需要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开展科学扑救。

(三)细化了分级响应的条件、响应措施和县级层面应对工作。结合近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做法,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设定三级、二级、一级三个响应等级(其中将县级层面启动条件中的“过火面积”和“延烧时间”进一步设定为三级:超过10公顷、2小时尚未扑灭;二级超过50公顷、8小时尚未扑灭;一级超过100公顷、12小时尚未扑灭),突出打早打小打了。并根据火灾是否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损失程度及对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可酌情提高响应等级。

重点说明本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条件是过火面积。关于森林受害面积与过火面积的关系。森林受害面积: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内被林火危害的面积,包括被烧坏的林木、植物面积;烧毁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以及因林火原因而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总称。计算公式:受害森林面积/受害森林所在森林总面积*100%。森林过火面积:是指森林生态系统被林火烧过的面积总称,包括被烧坏的林地面积,又包括没有被烧坏的林地面积和轻微被烧过的林地面积。计算公式:森林中被林火烧过的面积/森林总面积*100%。森林受害面积与森林过火面积关系是:森林受害面积包含在森林过火面积中。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修订现有预案。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细化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的具体流程、措施等,早期火情处理应急办法。

(二)适时开展预案演练。《预案》中涵盖了培训演练内容,进一步推动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完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联防责任,完善联防预案,开展联合演练,切实做到主动作为、无缝衔接、相互策应,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预案体系。

(三)依托预案组织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立即启动预案,有序组织灭火,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开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霍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陈中修

咨询电话:0564-601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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