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严道龙委员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工业用地的整合,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7-10 08: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严道龙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乡镇工业用地的整合,为乡村振兴助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业用地有关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1.促进开发区优化整合。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该细则规定:一是土地征收均按成片开发方式上报审批;二是成片开发必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三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四是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25%;五是2年内未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的,冻结该县区的土地征收审批。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23〕9号):“(四)促进园区滚动发展。开展省级开发区范围优化核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调区、扩区,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引导园区外零散分布的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历史形成的乡镇园区向省级以上开发区集聚。…”。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规划层面上,我县编制的《霍邱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定构建两大产业平台(经开区“一园两区”)和两个农园产业园(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石店现代农业产业园),除此之外不新增工业用地;在用地层面上,原则上园区以外工业项目,不再引进和落地。

二、服务企业和盘活低效用地、闲置土地处置

我局历来非常重视服务企业和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一是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解决融资、过户难题。针对有土地房产融资、调整经营需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企业,我局主动对接,开展一站式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材料齐全“秒批秒办”;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县工信局统计出僵尸企业并提出分类处置初步意见。围绕处置意见,我局进行再核实,确定处置方式和建议。涉及我局处置业务的,我局积极和县工信局、投创中心、属地乡镇政府沟通,引导企业采取“腾笼换鸟”、融资抵押、合作经营等方式,处置僵尸企业问题。三是加大了土地供后监管力度。土地供应后,我局及时通知乡镇政府和国土中心所,国土中心所将土地供后监管列入了日常巡察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容积率的,不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用地,5年内按土地原用途使用,不调整土地用途;五是积极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1年以来,我县共处置闲置土地4352.7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4宗505.3亩。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汪凯          联系电话:0564-6025633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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